「一生一屋」土增稅10%正式上路
「一生一屋」土增稅10%優惠利率於99年1月1日正式上路,名下僅有一戶自用住宅的民眾,不論換屋幾次,在出售時都可適用10%土地增值稅的優惠稅率。
台北縣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現行土增稅稅率為累進稅率,分別為20%、30%及40%,自用住宅用地則可適用10%優惠稅率,原本一生只能適用一次,第二次換屋就得適用一般稅率。自99年起,依據土地稅法第34條修正條文,放寬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一生一次」之限制,增訂「一生一屋」優惠規定,換屋民眾只要符合以下條件,即可享受一生一屋10%土地增值稅的優惠稅率,而且不限次數。
一、出售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1.5公畝(約45坪)部分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5公畝(約105坪)部分;
二、出售時土地所有權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該自用住宅以外房屋;
三、出售前持有該土地六年以上;
四、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於土地出售前,在該地設有戶籍且持有該自用住宅連續滿六年;
五、出售前五年內,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
比較起來,「一生一屋」的規定較嚴格,且換屋民眾須先適用過「一生一次」的優惠稅率後,才能適用一生一屋的條件。
資料來源:台北縣政府稅捐稽徵處
台北縣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現行土增稅稅率為累進稅率,分別為20%、30%及40%,自用住宅用地則可適用10%優惠稅率,原本一生只能適用一次,第二次換屋就得適用一般稅率。自99年起,依據土地稅法第34條修正條文,放寬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一生一次」之限制,增訂「一生一屋」優惠規定,換屋民眾只要符合以下條件,即可享受一生一屋10%土地增值稅的優惠稅率,而且不限次數。
一、出售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1.5公畝(約45坪)部分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5公畝(約105坪)部分;
二、出售時土地所有權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該自用住宅以外房屋;
三、出售前持有該土地六年以上;
四、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於土地出售前,在該地設有戶籍且持有該自用住宅連續滿六年;
五、出售前五年內,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
比較起來,「一生一屋」的規定較嚴格,且換屋民眾須先適用過「一生一次」的優惠稅率後,才能適用一生一屋的條件。
資料來源:台北縣政府稅捐稽徵處
同時賣多屋如何省土增稅
吳先生計畫移民,名下五戶房屋想陸續處理,已將資金統籌運用於國外的投資上。但計算了一下五戶的土增稅竟高達上千萬元。吳先生自用優惠稅率雖然尚未使用,但是一生只能使用一次,五戶房屋如何同時使用?
節稅方法
申報自用增值稅前並無一定須辦妥地價稅自用,而申報增值稅之前設籍多久並不在審查條件內。只要出售日以前已設好戶籍即符合自用宅設籍規定。
增值稅自用僅規定一生一次之使用限制,未規定申土地筆數限制。只要符合自用住宅面積上限即可。
吳先生得同時出售五戶房子,於申報自用增值稅時,將五筆土地同一日申報,則五筆土地皆可享用自用優惠稅率。
吳先生應提醒代書注意代書注意五筆土地之增值稅申報日應為同一日,立約日亦應為同一日,始符合一生『使用一次』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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